游戏档案参考 第一期
读书会报告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游戏精神的衰落预言

作者:闫毅航

责任编辑:刘兆丰


(本文系“游戏的人”档案馆第一期读书会的书评文章)

第一次翻开赫伊津哈《游戏的人》这本书时,是以一个阅读文化史的视角来看的,当时觉得此书虽然以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理解、解释游戏,但中间的内容实在过于琐碎了,无非想论证一个人类的所有文化活动都源自游戏这一观点,进而阐明各类活动与游戏之间的关系。但本次重读却发现本书在隐微处值得考量的地方还是很多,显而易见的关于游戏与工作之间的矛盾背后是作者怎样的态度?而当下的我们,在所处的时代,又能从此书中得到些什么?当我以一个近百年前写下的作品中的观点,拿来用以审视当下的时候,发现其依然适用,并且让我得到了一些新的想法,可以说受益良多。

一、隐微写作视角下的作者立场

赫伊津哈在《游戏的人》一书中,开篇第一句话即透露出了本书的主旨,也即“游戏早于文化”。[1]关于对游戏概念本体论层面上的论述,他并不赞同从心理学或生理学上来探究游戏的本质,虽然以此来获得游戏的一二特征并无问题,但若更往深层次进入,虽“不会真的陷入任何思想混乱”,但“离真正理解游戏概念也不会更近”。[2]

实际上赫伊津哈所谓之“游戏”的概念无论在他写下此书的彼时还是我们所处的当下,都与通常人们谈及的“游戏”不尽相同。在他的逻辑中,人类的文化,以及其中的一切行为活动,无论是各种艺术形式,又或是宗教仪式,还是学习,乃至战争等等,都是在游戏这一概念下引申演化而来。他要研究不是某一具体的名为“游戏”的现象,而是“具有真正文化功能的游戏”[3],他认为“文明生活的重要原生力量——法律与秩序、商业与利润、工艺与文艺、诗歌、智慧与科学,都源自于神话和仪式,都根植于游戏的原始土壤中”,也即他的主要目的是“阐明如何把文化归入游戏类别”。[4]

在赫伊津哈的概念中,游戏的特征最重要的是“自愿”,自主性是他所谓的“游戏”的根基,游戏绝不可能是奉命的,也不可能是一桩差事(task),“游戏是自由的,是真正自主的”[5],基于此,更进一步的是“游戏不是‘平常’生活或‘真实’生活”,因为只有在区隔于现实的领域内,人才能获得自由。也正如此,他强调游戏不涉及功利性。

就此,会有一个显著的反面例子出现,也即把玩游戏作为职业的“职业玩家”在工作之时,难道并没有玩游戏么?如果说在赫伊津哈所处的年代,并没有“职业玩家”的存在,但是职业运动员却已然出现,甚至说大部分体育项目的职业化都是出现20世纪20-30年代,譬如篮球、板球、冰球,最早一批职业化的项目如现代足球与棒球,则在19世纪70年代。

如果只以上述的游玩(play)的特征讨论,我们固然可以说以此为职业的人们所解决的依旧还是游戏(game),但他们并非是在游玩,而是在工作,是功利性的,所以他们并没有在“玩游戏”,而是“以游戏为工作”;但若回到赫伊津哈最基础立场上来看,“游戏先于文化”,那么工作为何不能是游戏呢?实际上持有这一观点的人并非没有,甚至按照赫伊津哈自己的例子来看,赌博与股票也都是游戏,在这一点上,“非功利性”这一特点本身便看似是多余的了,甚至“功利性”的定义本身也颇有些晦暗难明,难以说清。更有趣的是,在大费笔墨地讨论仪式与竞赛,把二者归于游戏的领域之内的同时,赫伊津哈对于“工作”则完全是另一般态度:“同样奇怪的是,wage(工资)一词起初与gage同义,指表示挑战的象征物,后来与pretium 词义演变背道而驰,即从游戏领域转入经济领域,成为‘薪水’或‘收入’的同义词。我们不是为了工资而游戏,是为了工资而工作。”[6]甚至说接下来的论述中,赫伊津哈把绝大部分经济行为,乃至“商人挣奖金”也类比为“游戏者挣奖金”,但唯独“工作挣工资”是截然不同的。但是按照其在本书一贯强调的逻辑与最初的立场,将这一行为归为游戏领域似乎再恰当不过。甚至说在“游戏先于文化”这一基础立场下,并无所谓自愿与否,区隔于现实与否,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衍生于游戏,工作也必然如此。

但此处的悖论因何而来?施特劳斯在论述“隐微写作”时曾有这样一个论断:“如果作者陷入了自相矛盾,读者就不妨把他对作者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的判断悬置起来,而运用自己的才智去弄清楚,两个互相抵触的论断中究竟哪一个是真的。”[7]当然,这一论断的前提是作者应该为一名智识超过常人水准的学者,但赫伊津哈无疑确在此列。在关于“工作”这一方面的矛盾论述上,赫伊津哈实际上符合所提到一种情况:以一种看似不经意的方式写出一个矛盾项,而这恰是作者的真实想法。但就我看来,赫伊津哈的情况又稍有一些不同,矛盾的两项皆是其真实想法所系,而这一矛盾点也达到了矛盾在“隐微写作”中所应发挥的作用:指引读者了解作者的真正意图——那么也就是说,在赫伊津哈所提出并论述的整个“游戏先于文化”的逻辑下,隐藏着他另外的真正目的。换言之,矛盾的二者皆为真实,赫伊津哈将“游戏”作为方法,而针对“工作”的态度则是他的立场。

这种立场是什么?为何要以“隐微写作”的方式来呈现?按照施特劳斯的观点,所谓“隐微写作”是“它迫使所有持异端观点的作家运用一种独特的写作技巧”,[8]这里的“它”通常是政府或统治者,也可以是其余的存在,譬如主流意识形态、宗教等等。那么赫伊津哈所处于何样的社会语境中写下此书?1938年的欧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陷于政治危机的泥潭,人文危机受到了极大挑战。但资本主义早已成为了占据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从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描述的那种新兴的资本主义伦理与道德观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路线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但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于不断恶化的政治形势,让包括赫伊津哈在内的不少人文学者对于当时的环境深恶痛绝,也因此,他在本书中其实是在以游戏消解人类社会当时所构建的文化,也因此作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再正常不过、也是作为运行基础的“工作-薪资”机制,他毫无保留地报以否定态度,将其拒之游戏门外。

当然,讽刺的是,时至今日,虽然与赫伊津哈概念上的游戏并不相同,但是游戏依旧常作为工作或学习等主流价值观下所应为之“正事”的反面,赫伊津哈当年想消除的游戏与严肃之间的对立在当下似乎更加分明,这也映照着人类依旧在延续当年的历史。

二、竞赛:从业余到职业

回到最开始所提到的“反例”,也即职业选手的话题。实际上赫伊津哈对于职业运动也有过直接的论断:“如今,随着体育运动日益系统化、组织化,某种纯粹的游戏特征不可避免地丢失了……职业运动员的精神不再是真正的游戏精神——它缺乏自主,不能随心所欲……这也影响到育运动从真正的游戏领域推开,越推越远,直到它自成一体:既非游戏,也不当真。”[9]

在关于职业运动员的态度上,赫伊津哈使用了与论述工作不属于游戏的同一逻辑链,在第三章论述了竞赛是属于游戏的重要部分之后,把处于二者矛盾中心地位的,“以比赛为工作的”职业运动员放到台面之上,并且给予了判断,未加一丝犹豫。但如果我们认可前文所论断的赫伊津哈的立场之后,或许可以理解赫伊津哈实际上真实的想法就是对于体育运动,又或是竞赛被资本化的反对,这也可以说明在其全书的论述逻辑中,“资本异化人类文化”的优先级是更高于“游戏先于文化”这一论点的,也因此,职业化的体育运动属于被异化了的文化,不再是游戏一类。

如果仅在体育领域内讨论的话,实际上这一思想并非一个新鲜事物,“业余体育哲学”(amateur philosophy of sport)在十九世纪实为盛行,他们的主要理念便是体育运动应该是为了个人的需求与纯粹的享受而进行比赛,顾拜旦所提倡的奥林匹克精神正是这种哲学思想的主要实例,是现代奥运会复兴背后的主要力量。当然,坚持“业余主义”立场的论述最后会诉诸于阶级问题,也即即体育中的业余主义有利于那些负担不起比赛费用的阶级,因此是对下层阶级的一种隐蔽形式的偏见。[10]不过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形成本身也是其被批判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个层面上看赫伊津哈所持有的立场有一部分的脉络便来自于此。甚至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奥运会这一体育竞技的最重要的活动实际上旗帜鲜明地反对职业化,作为自有奥运会以来便占据主导地位的田径项目,一直强调所谓的“业余主义”(Sporting amateurism),只允许业余运动员参赛,譬如美国的知名运动员吉姆·索普(Jim Thorpe)就因在 1912 年因打棒球而拿了费用而被剥夺了田径奖牌。

世界田径联合会(World Athletics,简称世界田联)的前身国际田径联合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thletics Federations,简称国际田联)是在2001年由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Inter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s Federation)更名而来的,业余二字在田径管理机构的名称中实际保持了近一个世纪。当然,早在七十年代就已经有人尝试将田径运动职业化、商业化,而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在八十年代也同意田径运动员可以获取薪资。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业余主义”的坚持在体育运动领域里一直存在,虽然逐渐消失声息。

赫伊津哈实际上并非对这一矛盾避而不谈,在本书最后的一部分曾做出过一段关于此的论述:

“力图在混乱的现代生活中厘清游戏内容,注定会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在体育运动这个例子中,这项活动名义上叫游戏,却被提升到专业化组织和科学化精确的高度,致使真正的游戏精神面临消亡的威胁。但与这种过分严肃倾向相反,还有其他背道而驰的现象。某些活动的存在,其全部理由就在于物质利益领域,其初始阶段与游戏毫无瓜葛,却形成了只能称为游戏形式的次要特征。体育运动向我们表明,游戏已僵化成严肃,但感觉还是游戏;现在则是严肃行当退化成游戏,但仍被当成严肃行当。这两种现象被强大的竞赛习性联系在一包,这种习性仍普遍占支配地位,只是形式与以往不同。”

这这段论述中,赫伊津哈给出“某些活动”不同于游戏的原因在于其全部理由都在于物质利益领域,初始阶段便于游戏并不相关——但是关于何谓“全部理由在于物质利益领域”的定义,与前文所提到的“功利性”有着一般问题,难以界定其具体概念,尤其当强调“全部”之时。赫伊津哈于此处强调的是游戏“已僵化成严肃,但感觉还是游戏”,这就是本文所论述的,基于其反对资本主义的社会逻辑的整体思想之下,工作、职业(尤其指工业革命之后产生的各类职业)实际上是异化之后的结果,并不在人类正常的文化体系之内。

但这或许终究只是赫伊津哈的某种愿景,在他写下此书大半个世纪后生活的我们当然知道当下的世界是以怎样一个逻辑运行,职业体育已经成为了当世现学,或进一步说,“职业”若作为形容词将是表达一种绝对的认可,而“业余”则只是某种蔑称。

实际上赫伊津哈两种矛盾的论述都是可以成立的。若立足于“游戏先于文化”,人类的活动都演变自游戏行为来论,工作赚工资和比赛赢得奖金的逻辑并没有什么不同,但这一论断下的游戏概念实在过大了,乃至于只是赋予了游戏等同于原本文化的概念。故而大多后继的游戏研究者们虽然深受赫伊津哈的影响,比如罗杰·凯洛斯等,但他们所给出的游戏定义大多处于文化的一个子集,是一种人类活动的宽泛定义,在这一层面上,将游戏与工作区分开来便再适合不过。

三、电子竞技:当玩家再次“职业”

以赫伊津哈的观念为基础,更令我想讨论的实际上是一些当下的、彼时没有的现象,也就是前文提到的“职业玩家”。对于这一称呼,虽然没有更多的限定词,但是几乎可以等同于“电子竞技选手”,当然这也是一个进十年来刚刚兴起的概念,也只有在最近几年才广为人知。游戏在当代社会电脑与游戏机普及之后,基本成为了“数字游戏”的代名词,最多再算上桌面游戏,就连扑克或麻将以及各种棋类等稍有历史渊源的棋牌类游戏也逐渐被摘除了游戏的名号。关于游戏这一概念的发展非但没有如赫伊津哈的愿景那样逐渐囊括整个人类文化下的各类活动,甚至其涵盖范围愈加狭窄。神圣的宗教仪式或战争等活动自不用说,没有了解过相关知识的人基本绝不可能把这类行为活动与游戏相提并论;就算体育竞赛这种与游戏的领域的确十分接近的活动也几乎脱离游戏的范畴——于是乎,当我们谈及游戏时,只剩下数字游戏。

数字游戏区隔于现实的特征更加明显,这当然是由于技术的进步,但也意味着现实留给人类的自由空间更为狭窄,而游戏领域的逐渐紧缩。若以赫伊津哈的观点来看,这则正意味着人类社会被异化的部分更加扩大。体育竞技领域的彻底职业化便是如此,但人类对于复原自己“本性”的愿望则必然创造出新的游戏领域。这便是数字游戏,刚刚提到的,提供了一个更加封闭而独立的空间,也意味着更多的自主性。但这种自主性似乎更多的处于想象力层面了,人们的躯体甚至可以除却手与眼外毫无动作。这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对于现实的隐喻,庄子所谓“无所逃乎天地之间”,因此自由只能靠“神游物外”来获取。而数字游戏极大增强了游戏再现/表征层面的表现能力,使得人类在游玩过程中能取得更大程度的、脱离于自主性缺失的、体制化的,甚至说被异化的现实世界。

但似乎赫伊津哈的愿景终究难以实现,人类社会必然,至少在现阶段必然趋向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故而就算极端如数字游戏,也不可避免出现职业化的趋势,“电子竞技”的产生标志着当代的数字游戏也走上了上世纪体育竞技的老路,太阳之下并无新事。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竞技发展的区域性。

电子竞技当然不是诞生于东亚,但当下却在东亚,特别是中国尤为盛行。其中当然有项目上的差距,例如FPS类游戏会在欧美更受欢迎,而诸如《DotA2》《英雄联盟》等项目则会更受到中国、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关注。其中以《英雄联盟》赛事在中国的发展为例,根据2018年《体坛周报》从热度、商业价值与影响力三个维度评选出的“2018中国十大热门体育赛事排行榜”中,中国区官方赛事英雄联盟职业联赛(League of Legends Pro League; 简称LPL)成为当年热度最高的体育赛事,而整体影响力也仅在“中超”和CBA之后。这在欧美国家是不可想象的,虽然有着更长的发展时间甚至更好、更宽松的监管与娱乐环境,但无论是欧洲各地区的足球联赛或美国的橄榄球、棒球以及篮球职业赛事的影响力都远大于电竞赛事。

造成这一原因的是欧美世界的体育运动虽然职业化的历史更长,但是整体的社会环境对于体育是更宽松也认同的。在美国高中,体育优秀的学生极容易得到瞩目地位;而相较而言,在中国,所谓“体育生”甚至在初中阶段便已经被和“普通学生”划分开来。而在中国体育“全国体制”的主导下,体育甚至不但职业化而成为了一种高度严肃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欧美社会,体育运动虽然已经被商业逻辑职业化,但至少还承担着相当程度上的游戏功能,普罗大众不会距离体育这一领域太远,那么在中国,体育竞技大多时候已经与普通人分离,那么人们自然需要新的事物来补足在文化结构上游戏这一部分的缺失,而电子游戏便是最好的替代品。这似乎是对于赫伊津哈的理念的一个佐证,那便是高度职业化的情况下,游戏精神的部分便的确消散了。

但讽刺的是,游戏精神的衰落似乎是必然,当中国庞大的数字游戏玩家基数撑起了高速发展的电子竞技规模后,电子竞技不可避免的要为自己“正名”,投入已成为职业化的、严肃的体育竞技领域,摆脱自己的游戏身份。

四、结语:游戏衰落的时代

当体育的概念普遍区别于游戏之后,越来越多的原属于游戏领域的活动为了使得自己“正当化”,从桌球、保龄球等室内运动到棋牌等传统桌游,又到如今的“电子竞技”。赫伊津哈曾寄希望于以游戏抵抗人类文化的逐步异化,来对抗资本主义的逻辑。但不幸的是,我们所生活的今天,游戏的概念非但没有扩大而是逐步狭隘。游戏越来越成为了“正事”的反义词。

游戏精神的衰落,也正映照着赫伊津哈在那个时代所向对抗某种逻辑持续而愈加强大的运行,时下的我们只能再把赫伊津哈抬出来,聊几句“游戏先于文化”,一切都是游戏的宣言。但我们都知道游戏的逐步衰落是不可避免的。人们痛恨游戏,人们将自己喜欢的活动从中摘出,高呼“这不是游戏”。

这就是现实,所以没有什么结论,只有这样一段结语。回到《游戏的人》,似乎用赫伊津哈当年曾下的判断依旧可以描述当今的情景:

“随着文明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越来越不堪重负,随着生产技术和社会生活本身变得越来越有条理,古老文化的土壤便渐渐覆盖上一层茂密的观念、思想体系、知识体系、教条、规章制度、道德习俗,这些都和游戏断绝了联系。我们于是宣称,文明变得越来越严肃了,游戏只分配到次要席位。英雄时代结束了,而竞赛阶段也似乎一去不复返了。”[13]

这是他曾为游戏精神衰落所种下的精准预言,现在看来,的确如是。


注释:

[1]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M].傅存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

[2]同上,第2页

[3]同上,第4页

[4]同上,第5页

[5]同上,第9页

[6]同上,第59页。

[7]列奥·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M].刘锋,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20:159.

[8]同上,第19页。

[9]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M].傅存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286.

[10]Otto Schantz.The Olympic Ideal and the Winter Games Attitudes Towards the Olympic Winter Games in Olympic Discourses – from Coubertin to Samaranch[J].Kassel: Agon-Sportverl. (Verlag), 2006, S. 39-57, Lit.

[11] 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M].傅存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289.

[12]王玮晨.2018中国十大热门体育赛事[N].体坛周报,2018.12.31,A23

[13]约翰·赫伊津哈.游戏的人[M].傅存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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